严格落实“二十条”措施,科学有序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优化调整疫情防控落实十条措施
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工作要求,结合“二十条”措施内容及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优化调整疫情防控落实措施》。从“强化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安排教育教学;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加强校园服务和人文关怀”3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对标对表,全面准确理解、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的各项要求,重点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校园防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
下一步,教育厅疫情防控包联督查工作组将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挂账完成督导工作。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长效督导检查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优化调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校一策科学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